2006年6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只为一根烟 要坐六年牢
胡富健

  安徽小伙蔡亚军因别人拿了他一根香烟而用水果刀捅人。日前,台州市黄岩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蔡亚军有期徒刑6年。
  蔡亚军在黄岩一旅馆房内睡觉,朱某到其房内拿了一根香烟抽,两人为此发生争吵并在楼道上扭打。蔡亚军落败,就跑回房内拿了把水果刀捅进了朱的左腋部。经法医鉴定,伤势已严重影响朱某左上肢运动功能,构成重伤。